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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初遇乞丐身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个下午,阳光微微刺眼。

    街上的人流不绝,但大家都神色匆匆,甚至没人舍得怜悯我一眼,对于这种忽视我早已习惯成自然。毕竟,这里是帝都长安,繁华的背后依靠的正是大家这种争分夺秒谋权夺利的精神。而我身为一个衣衫褴褛的小要饭花子又怎么能让那些唯利是图的贵人们注意呢。

    我自嘲的笑笑,而那笑容却被我肮脏糟糕的头发隐藏了起来。我依旧是拿着我那带着缺口的碗静静的蹲在街口,避免引起注意,否则又少不了一顿毒打。毕竟这可是三爷的地盘。三爷是这条街上的乞丐头头,他并不乞讨,他依靠的是其他乞丐交的所谓的保护费。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交但后果多半是一顿毒打,然后以后还是得交,所以我很聪明的选择了交这条路。但我并不善于张口乞讨这件事于是我总是因为掏不出“保护费”而不得不忍受皮肉之苦。但是我最近发现可能是我太小的事,他偶尔也会无视我几次。因此我渐渐学会了“隐身术”,尽管这样看起来很傻。

    就在我百无聊赖胡思乱想的时候我的眼前一双面上绣有白鹿戏珠的鞋子。那鞋子上的刺绣精细得很,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出来,这鞋子价值不菲。我习惯性的抬头,阳光刺眼,依稀的只能认出他的肤白如雪,他向我伸出了手,温柔的嗓音中夹杂着不容拒绝的霸道:“跟我回家好吗?”

    “回家?”我呆呆的重复了一句,然后冷嘲似得笑了笑,家?

    我本就是孤儿四处流浪,哪里来的家?

    虽是这样想着可我还是伸出了手,因为他让我觉得很安心而且很熟悉。

    可从此我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似的变化,而他与我也成了也开始了一生纠葛,哦不,也许更早,早在我出生时便已开始了。

    崔子昂,如果时光可以倒转,我绝不会牵住你的手。

    ……

    他拉住我的手慢慢握住然后稳稳的将我拉起,这时我才看清了他的容貌,墨黑的长发被他整齐的挽住,他的眉眼深邃,让人容易深陷其中,而此刻他的笑容却让我看不透用意何在。

    算了,反正我只是个乞丐身无分文他又能怎么样我呢?

    我愣愣的跟他上了马车,他将我放到他对面的坐上他面目如画,一时间我竟看呆了。可我终究不是花痴那种人,很快我便从中抽离了出来。

    我刚回神就看见他也正看着我,一时间气氛有些尴尬,我假咳了两声。他干嘛要伸手探探我肮脏的额头一脸紧张的问:“怎么?”我赶忙伸手要拦他却在碰到他的一刹那触电似的收回了手,满是别扭的偏了偏头:“我太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