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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暴风雨前的宁静(一)

    阿虎,晚上和你任叔、任婶,还有红昌一起到俺家,让俺家你兰妹妹,给你们做大雁肉吃。

    村长,那我们呢?一旁的后生个个眼红着急,却不敢吱声,只有阿志这个愣头青,才敢这么问村长。

    村长瞬间变脸双目圆瞪,想吃自己去射,打不到猎物还想吃肉,自己割大腿吃。还不快去打猎,在这儿等开饭吗?

    滚,羞的其他几个后生脸通红通红的,真真赛过猴屁屁。一行人穿行在山间密林,到了中午村长就带着大家一起回村了。村长今天的收获还不错,有几只大雁,阿虎还射到了一只兔子。他们几个也都有点收获,还采了些野菜。

    晚上可以好好吃上一顿了,回家后我让红昌她妈做道拿手的菜,拿过去到村长家,咱老哥俩一起喝点。

    好,好,哈哈,弟妹的手艺那是相当不错啊,贤弟,你也算是好福气了!哪里哪里,要不是大嫂,哎,算了,别提了,过去的都过去吧,现在只要把小兰和红昌扶养成人,以后可以快乐幸福的生活,我们俩也就心满意足了。

    看着任叔欲言又止,似乎这俩小老头有啥话不方便说啊。

    老任,你挺不厚道,咱们兄弟一场,你家红昌还那么小,你下手咋那么快,也不给老哥留点时间考察一下。真是的,直接把老哥的路给堵死了,以后你要是再这样,可别怪老哥我和你翻脸!大哥息怒,我这也是一时情急,怕过了这村没这店嘛!

    就你小子灵,鬼灵鬼灵的!这俩人在那风里雨里的像讲密语一样的神聊着,全然不顾我们这些人的存在,特别是一旁有点失落的阿志。今天大家都有些收获,阿志却很惨,只挖到了一窝老鼠崽,还美其名曰:可以烤鲜肉片吃。

    其实在那个贫脊的地区和年代,他要是天天能吃上点肉食也还不错,虽然老鼠在现代人眼里有点恶心。阿志身为一个猎人,却只弄几只老鼠来吃,和其他小伙伴们一比,雁子,兔子,孢子,野鸡,野鸭一类的就差得多了。

    周星驰功夫里的包租婆不是有这么一句名言嘛,腰里别个死耗子硬说自己是打猎的,形容此时的阿志绝对贴切。

    刘锋身体就算有点弱,必竟有前世训练的基础在,丛林中有什么情况,应该怎么在野外求生,怎么寻找食物,怎么避开危险,人家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和他们比起来只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论起经验来,村长和任叔可能都不如。何况这些后生,只不过这身体太虚,并不能让刘锋随心所欲的使用,才显得笨了点罢了。

    当天晚上村长家。阿兰,雁肉炖好了没啊!我和你任叔酒都下去一壶了,你任婶还有虎哥,红昌妹子也都等急了。

    来了,来了,就好了,阿爹瞧你那嘴急的。真是的,一把年纪的人了还跟小孩子一样嘴馋。

    这……,哈哈,贤弟让你看笑话了,我这女儿自幼没了娘,我也实在不会管教,就这样和我顶起嘴来了,实在不像话,见笑了,见笑了。你看红昌多乖,多听话。

    大哥,您可别夸红昌了,这小妮子疯起来没有一点像女孩儿的,就这会儿或许是饿了才老实下来。

    任婶正在那说着,红昌直接上去,哼,才不要你们管呢,我爱咋样就咋样,反正我虎哥会照顾我一辈子的。

    哈哈哈,一句话引得三个人互视大笑,端着肉正走过来的阿兰也忍不住在那里偷笑。

    小貂蝉见没人理她,只在那里笑,直接看向阿兰。阿兰姐,我说的对不对?

    对,对,小红昌说什么都是对的。任叔,任婶,虎哥让你们久等了,这大雁肉要炖久一点才香,快趁热吃。

    虎哥,虎哥,虎哥啊!

    我去,又摇,红昌怎么了,你是要吃肉,还是要看人。

    刘锋这才注意到红昌眼睛里的表情,一个字,怒。啊,没,那个,嗯,当然是要吃肉了啊。

    那你干嘛死死盯着阿兰姐看,她哪里有我好看。这小貂蝉也太直接了,不怕伤人,也顾忌一下嘛。还好童言无忌,大家都不在意。

    好了,小红昌快吃吧,你最好看了,兰姐哪里比得上你啊。

    哼,虎哥,听到没有,兰姐都这么说了,以后不许乱看女人,知道吗?

    这,貂蝉是在吃我的醋吗?啊……,知道了,吃肉,吃肉。村长,我给您倒酒。

    还叫什么村长啊,叫曹叔。

    嗯,曹叔,您喝酒。

    好,好,真是个好后生。贤弟,红昌有福啊!我们家阿兰就……。

    好了,大哥,来喝酒。

    这都什么和什么呀,云里雾里的,弄得一旁的阿兰脸红一阵白一阵的,一直低着头。不过这话说回来,这阿兰虽然不及任婶有风韵,也不如貂蝉的天生丽质,但却也有小家碧玉的美,不失为一美女,主要是这一手厨艺太诱人了。那些电视剧不是常讲嘛,要想留住男人的心,就必须留住男人的胃。这不,你看人家刘锋,吃的那是相当欢,左一口右一口,似乎是在吃自助餐,吃少了会亏。

    看的任婶只好在一旁打圆场,这孩子大病初愈,虚,多吃些肉食有助于恢复,可能是身体需要,才这么能吃。

    村长也只在那里笑,能吃就好,年轻人就要多吃多喝,才能有一个好身板。

    一旁的小貂蝉却怒视着阿兰,似乎是要用眼神干掉阿兰,又似乎是在向阿兰示威,虎哥是我的,你不要和我抢。其实小貂蝉也只不过是童心,她希望刘锋只跟她一个人玩,不希望有第三个人插进来,全然没有男女之情。

    而从阿兰那荡漾的眼神中,却看得出无限的爱慕之色。刘锋吃着正爽呢,就听曹叔和任叔,抱着酒坛子,起身慷慨激昂的就唱上了。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这不是战歌《秦风》嘛!岂曰无衣?与子同泽。刘锋也吃不下去了,拿着筷子敲上了碗。因为前世他和战友们最喜欢这首古代战歌,那种生死与共,患难相随的战友情。自己的嘴也不自主的跟着唱上了。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任叔和曹叔很有默契的接纳了刘锋的合声。

    三个人一起唱,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反复的唱着唱了有半个时辰,任叔和曹叔一起举起酒坛,干,咕咚咕咚咕咚……咣,俩人同时砸碎酒坛。

    想我曹明,一手神箭,在雁门郡何人不知,何人不晓,每次外族入侵,我都是一马当先,一弓一矛冲阵杀将,不求建功立业、封妻荫子,可曾想过反倒落得如此境地,妻子受辱含恨而死,亲儿不知所踪,众位兄弟为救我全部惨死,若不是当日贤弟你拼死相救,我父女恐早已遭人毒手。

    这……,刘锋完全傻了,想不到他们都是有故事的人啊。

    一旁的任婶挥手叫刘锋、阿兰,红昌一起回屋。

    阿兰,你陪红昌先睡吧,我跟你虎哥等他们吃完,收拾完再睡,今天你也够辛苦了,忙里忙外的。

    没关系,任婶,咱们都是自家人,何必说客套话。阿兰真懂事。那我先带着红昌去睡了。走吧,小红昌今晚兰姐陪你睡。

    小貂蝉早已经睡意无限,根本没有反应好与不好,直接被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