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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1)东樱岛,连理枝

    两个小时后,高铁准时到站,出了站,搭乘渡轮上东樱岛。

    东樱岛是一座四面环海的独立小岛,这里暖风和煦,地理位置奇特,自然环境得天独厚,周围没有工业与城市的污染,沙滩细白,小岛屹立,海水通透洁净清可见底。

    林芷初站在轮渡的舷杆处,远远就瞧见了海面和港口上,飘荡和停泊着渔民用来打鱼的红头船,红头船的头尖尖的,喷着红色的油漆,看起来非常特别。

    程霄说:“那是从前居住在这里的岛民外出捕鱼的船只,红色的油漆是代表好寓意,代表船民不管出海多远,都能找到回家的方向。”

    林芷初嗯了一声,再仔细看那红红的船,发现船体上好似还画着两只眼睛,真有趣,估计是意味着,不管走了多远,都能看到回来的航向吧。

    “你看,还有两只眼睛,是在暗示这船有透视功能吗?这样估计就不怕它回不来,对不对?”

    程霄看她的眼睛,笑笑。

    “我也有两只眼睛。嘿嘿。”林芷初笑着说,迎风站在轮渡的船头,中午的日光金灿灿的,折射着海水投进她眼底,她看他时眼底细碎的光芒像钻石闪耀。

    “谁没有两只眼睛?”程霄觉得她有时候挺傻的,但又傻得可爱,她额角的发吹拂在脸上,他轻轻将她的碎发别着耳后,问她:“为什么剪头发了?”

    “嗯,不好看吗?”

    “好看的。”程霄说。

    林芷初挽着他的手腕,靠在他肩上,看着那越离越远的画着两只眼睛的红头船,噗一声笑出来。“要是我以后找不到你,我也画两只眼睛在手上,哈哈哈。”

    程霄笑了一下,“你可千万别这样做。你找不到我,我也会来找你的。”

    “开船吗?”

    “好。”

    “什么船?”

    “……就船。”

    “大吗?”

    “你想我多大就多大……”

    “几个轮子的?”

    “两条腿的!”

    “啊……”

    海风送来了两人毫无营养的对话,冬天的阳光显得特别稀缺,他们站在渡轮光线最充足的地方,日光照在他们年轻的脸上,每一个表情都被影得格外浓烈热切。

    等准时出现在岛上,已经是下午两点。

    但一进岛,就感觉是到了另外一个世界,远离城市忙碌的喧嚣,这里的商店食肄小贩与都市不同,海风吹到脸上可以感受到咸湿的味道。

    天是蓝的,海也是蓝的,海水天一色,蓝得看不出过渡层的晕染。

    林芷初沉浸在一片海蓝蓝里,目光所及都觉得心旷神怡。

    已经过了午饭时间,俩人早已饥肠辘辘,就近选了一间路边海鲜小店,现场挑选新鲜的螃蟹,竹节虾,血蛤,炒了个青菜,煮了个汤,简单又美味的一餐。

    饭后,林芷初向热情的老板娘打听附近的好玩景点。

    老板娘笑着介绍:“年轻情侣最常玩的就是海边单车,露天沙滩,走索桥,夜晚烟花,看日出,看夕阳;小清新一点的有环岛海滨路,岛上唯一的一个红绿灯走到街头就能看到;买纪念品有我们本地渔民妇女卖的海螺珠链风铃,果园樱桃树很多可惜最近没樱桃了,还可以买点鱼干……我们这里最特别的是,两棵隐秘在深山老林里的连理枝。不过想去看他们的话可要费一番功夫,他们是两棵有追求的树,可不喜欢被人轻易看到……”

    吃过了午饭,两人按着老板娘说的“情侣专用路线”,在海边附近租了辆双人海边单车,沿着海岸线,吹着海风,听着浪声,有节奏有默契的踩着单车踏板,出发了。

    沿途一路风景,双人单车沿着小岛一路骑行,海风扑打在脸上,林芷初心情无比愉悦,还哼起了小调,被海风吹散了,自己一个人坐在后座上傻笑。

    程霄听到了,笑一声,“瞎高兴什么?”

    “你不高兴吗?”林芷初说,“我都很久没出来玩了。还能骑单车,我都好久没骑单车了。”

    “回去买一辆让你在学校里骑。”程霄看似随意的说了句。

    “啊?那怎么好意思。”林芷初当了真,还认真的思考并拒绝,“还是我自己买,我怎么可以随便要你的礼物。”

    程霄把单车停了下来,给了她一个拍立得相机,“送你的礼物,相纸装好了。”

    林芷初接过他的礼物,感觉不好意思,但又对这个白色相机爱不释手,“你怎么还特意买礼物送我。多不好意思。”

    “客气什么。”程霄继续踩单车,笑说,“我早就买了。”

    “啊,什么时候?”

    “你猜?”

    “我猜不出来啊……”

    程霄在前头笑了一下,林芷初的脑袋贴在他后背,贴得很近很近,耳朵仿佛都听得到他沉稳的呼吸声,她的手环住了他的腰,闻到了他身上的香味,嘴角抑制不住的上扬。有一种人,他甚至不需要对你说任何甜言蜜语,你一靠近他,闻到他身上专属于他的气息,就总忍不住的心情雀跃。

    两人骑着单车环了小道一圈,林芷初已经有点累了。

    程霄一边看手机地图,一边把单车停靠在东樱岛附近的一片小树林外围。

    下了车,两人一起往树林里走,弯来绕去,周围都是长得差不多的树木。

    林芷初跟在他后头问他:“这是什么地方?”

    程霄正在看手机导航:“可能是种连理枝的地方,手机显示是在这里。”

    林芷初哦了一声,耐心的跟在了他身后走路,随着不断的深入树林,人群也慢慢变少,渐渐地,路上已难以再见到一个活人了。

    林芷初简直怀疑自己是进了深山老林里。“程霄,我们要不要走了?万一迷路了走不回去了怎么办?”

    程霄闻言,回头看她一眼,笑,“那我们就不回去了呗。在树林里头过夜。”

    林芷初瞪大了眼睛看他,心说:“你是在和我开玩笑吗?这么冷的天在深山老林里过夜会被冻死的。虽然和你一起死我觉得也不错,可我能活着和你在一起为什么要去死?我是长得很像二百五吗你要这样坑死我!”

    程霄看着她风云遽变的脸色,感觉她这张脸的神色变幻之快,简直可以用一秒过四季的天气预报来形容。他静静的看了她一会,笑着给她打个定心剂:“放心,我五点半之前肯定把你带出去,让你能及时赶出去看海边落日,晚上还能吃海边烧烤,顺便看海滩烟花。”

    这一招对林芷初果然还挺受用,她仔细认真的思索了一会,说:“那我待会要吃很多烧烤,还要喝啤酒。”

    一说到啤酒,两个人都极有默契的顿了一下脚步。

    程霄可没忘记她上次喝酒怎么折磨了一个晚上,他回去之后洗了几次澡都无法冷静,林芷初则更多的关注,程霄上次说她喝酒不像话时的语气有多凶。

    “算了,我不喝了。”林芷初赶紧开口。

    “没事,你还是可以喝一点的。”程霄难得妥协了一下。

    两人又走了将近半个小时的弯弯曲曲山路,终于来到了两株相依偎着生长的大树前。

    程霄指了指那两棵枝干缠绕在一起的大树,对林芷初说:“到了。”

    林芷初一抬眼,就瞧见两棵彼此相依而长的大树,它们明明是两棵各自分开的树,枝干却在中部突然缠绕在一起生长,看起来树叶繁茂,站在树荫下的情景很是壮观。

    连理枝是自然界中是罕见的树,也叫做相思树,形成原因是在树皮和木质部之间,有一层细胞叫做形成层,两棵树在有风的天气里,树干互相摩擦,把树皮磨光了,到无风的时候,两条树枝挨近,形成层就密接在一起,互相增生的新细胞,就会生长在一起。

    “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树!”林芷初赞叹,“你说他们是有多喜欢彼此,才会长在一起?”

    程霄笑了笑,突然扣住了她的手。“估计像你一样喜欢我。离得老远了也要追过来。”

    林芷初脑袋搁在他肩上,看着其中一棵挨得比较近的树,对程霄说:“我猜左边这棵树爱得比较深,你看它都要倒过来了!”叹口气又惆怅的说,“左边的是我,右边的是你!”

    程霄摸了摸眉毛,“不一定吧。”

    “一定是的。”林芷初说,“你自己都说了,是我来追你的,都是我比较主动。”又惆怅的叹口气说,“哎,突然觉得很委屈。”

    程霄只好说:“那你想我怎么主动?”他的手搂着她的腰,将她一把带入怀里,“这样?”

    林芷初被他握住的腰传来一股电流感,脸变得热热的,推开他,假装去拍照了。

    林芷初问他:“你为什么送我这个相机啊?”

    “想让你留个纪念。留下很多我们的印记,手机拍的很快就删除了,但是相纸的就不会,我想,以后我们老了还可以看这些照片,找到当初我们在一起的时光。”程霄看着她,“你觉得呢?”

    “好诶,那我要拍很多照片,以后贴满我们的房间。”

    程霄笑,“好。”

    林芷初突然有了新的忧虑:“可是房价很贵诶,我们买得起吗?”

    他握紧了她的手,“我尽量。”

    “嗯,我也会加油的。”

    “不,让我来。”

    “那我做什么?”林芷初朝他眨眼睛,“卖萌吗?”

    程霄勾着唇角,“那不就是你最擅长的吗?”

    有了拍立得相机这个媒介,林芷初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拍程霄了,并且义正言辞要求他过来合影。

    程霄拒绝了几次,最后还是屈服在林芷初的yín威之下。

    两人大半个午后泡在这只有连理枝的深山老林里,和这两棵相思树合拍了数十张照片,直到相机提示相纸差不多要用完了,才沿路返回去。

    回去的路上,程霄在路上捡到一顶农夫草帽,往林芷初头上一戴,满意的说:“还不错。”顺便用最后一张相纸给她拍了一张照片。

    林芷初撇撇嘴,摸了摸自己头上的那顶草帽,感觉有点土,从包里取出一条薄薄的丝巾系在帽圈上,顿时感觉漂亮了不少,重新把系了丝巾的草帽往头上一戴,喊程霄回头看。

    程霄往后看了一眼,笑了,眼睛亮亮的,伸手拉她帽子上的丝巾,说:“这是什么啊?像红领巾似的。”

    林芷初忧愁的看了程霄一眼,扼腕叹息,心想:“程霄这个同学的品位实在是太不行了!”

    两人从树林里走出来的时候,天边的太阳已经快落下了,很快就只剩下一轮橙红的圆饼,林芷初看着橙色的光线把他侧脸照得通红,踮着脚,手戳了戳他好看的侧脸:“你脸红了。”

    程霄本来就没感觉自己脸红,被她这么一戳,他感觉自己别说脸,连带着耳朵也一并红了,红得发热。也知道她是故意的,但是心却有种说不出的,难以描述的异样情愫。

    两人把单车还回去后已经是晚上六点多,早已不见日头踪迹,海滩边上的小饭馆亮起了一盏一盏的迷你彩灯。

    程霄没忘记刚才答应过她什么,虽然来不及欣赏夕阳,但是欣赏海边夜景,吃吃烧烤还是可以的。

    点了烤串,啤酒,两人就坐在露天的沙滩上座位上。

    冬天的夜晚是有些冷的,海风夹杂着寒意,还好有酒下肚也不那么冷,林芷初想喝点糯米酒暖胃,但是程霄觉得度数太高,怕她喝高了明今晚又胡闹,只让她喝点低度数的酒。

    喝着喝着,沙滩上就有人放起烟火,程霄让她看远处五颜六色的烟花,她笑着问他:“我可以许愿吗?”

    程霄笑笑。“又不是流星。”

    “那就当它是流星嘛!”林芷初兴致高昂,“不行啦,我要许愿。”

    “什么愿望?”

    林芷初眼珠转了转,心里默念了一个愿望,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程霄的眼睛亮了,嘴角勾着,他笑起来的样子被烟花映衬着,愈发好看了。

    林芷初最后还是喝得有点多了,程霄算是知道她的酒量了,半杯啤酒都会醉倒,这人就是滴酒不能沾,偏偏还喜欢喝。

    程霄昨晚连夜在网上订了两间单人标间客房,到了民宿的时候,店家见程霄牵着林芷初的手,林芷初喝多了酒走路歪歪斜斜,全靠程霄揽着抱着。

    也不知道那店家安的什么心思,便热情提议道:“我们这里有蜜月套房!里头装修可美了,空间也比标间大很多,浴室更大,床也更舒服,你们两间单人房,只要再加五十块,就可以升级成蜜月房啦!”

    第十四章(2)蜜月套房

    程霄刚要开口说“不用了”,林芷初眼睛亮了一下,点头答应了,“好呀!我还没住过蜜月房,我想看看蜜月房是什么样子的!程霄,我们就住这个!”

    一般男女出行,老板都会比较看重女方的意见,程霄都来不及发表任何意见,人家老板已经“唰唰唰”开了单,拿了房卡交到了林芷初手里。

    林芷初接过蜜月套房的钥匙,兴高采烈的自己上楼了,她喝了酒走路不稳的,一上楼就趔趄,程霄忙走过去扶着她上去,进了房间,正中央一张大床摆在最显眼位置,白色的床单上面还用花瓣摆放着心形的图案。

    程霄看着那张大床,突然觉得有些头疼,他感觉自己今晚可能不用睡了。

    林芷初倒是特别高兴的,她带着醉意,但还记得自己有个拍立得,拍了几下,发现相纸没了,让程霄给自己换相纸。

    程霄换相纸的空隙里,林芷初自己进了浴室里,打开热水洗澡,她有些头晕晕的,但是洗到一半,突然就意识到一件很严重的事情。

    她站在浴室门口喊程霄的名字。“程霄,我没有带睡衣啊。”

    程霄走到洗手间门口,顺便给了她一件自己带来的干净圆领恤衫。

    林芷初洗好澡,换了他的恤衫,发现可以盖到大腿了,看到浴室里有衣架,她便把自己的内裤洗干净了,晾在浴室里。

    林芷初从浴室里走出来的时候,发现床上的心形花瓣已经全部消失了!

    她仗着些酒意,有些不高兴了,问程霄,“你干嘛收走我的花?我还要拍照呢!以后要贴满我们的家!”

    程霄笑笑,他就知道她出来会生气,早给她拍好了,拿相纸给她看。

    她这才满意的笑了下,接过相片,穿着他的衣服,爬到床上,一张一张的翻今天拍的相片,一边看一边笑,心里计划着要把相片怎么贴比较好看。

    程霄抬眼就看到她雪白的大腿肌肤,喉结忽然就毫无预兆的滚了一下,他侧过身子没再看她,拿了自己的衣服,进了浴室洗澡。

    一进浴室就瞧见她挂在那里的内裤了,又是一阵身心折磨,他匆忙的洗漱完毕,也把自己的内衣清洗干净了。

    走出浴室的时候,顺便拿到外头里晾。

    林芷初躺在床上的时候,就看到他拿着自己的内裤,晾在房间的衣架上,有些不好意思的脸红起来,把自己埋被子里。

    程霄察觉到她这表情,笑着做完一切,走到床边坐下翻她被子,把她揪出来,伸手揉揉她脑袋,说:“你先睡。我去叫客房多送一个被子过来,今晚我睡地上。”

    “啊……”林芷初想说不必了,可是程霄已经去喊客房服务了。

    不多会客房服务就送来了被子,程霄在地上铺被子,林芷初躺在床上,头往下探,看他,眼神哀愁。

    她想和他抱着一起睡啊……

    可她又不好说得太明显了。

    关了灯,林芷初怎么也睡不着了,她越想越睡不着,又担心程霄睡着了,于是一个人偷偷下床了,她在黑暗中找到程霄的被子口,钻了进去。

    程霄立刻就清醒了,其实他根本没睡,地板硬邦邦的,客房服务送来的被子根本不够,他原本是想勉强应付一晚的,可是从刚才熄灯后就是半点睡意都没有。

    这下更好,连林芷初都下来折磨他了。

    林芷初依偎着他的背贴着他身体,他可以感觉到她身体的柔软,知道那是什么,年轻的心顿时有些心猿意马,连说话的嗓音都变了调,“怎么了?冷吗?”

    “嗯!冷。”林芷初可怜兮兮的说,“你上来抱我。”

    “不行。”程霄说,“你是女孩,不能这么随便。”

    “可我是你的女孩啊,你抱我我才不会冷。”

    林芷初说的好像也挺对的,程霄的心动摇了一下,她每贴近他一寸,他的心就动摇一寸,最后她把脚缠到了他腰上,顺着他的腰不小心勾到了他前头,再往下时,他“噔”一声就直起身子来,连林芷初都被他吓了一跳,脚下意识往回收时,又是一个不小心触到了他,他倒吸一口气,愈发控制不住了,他全身都绷得很紧,感觉自己要爆炸了。

    可是他还是控制住了,他起床开了灯,倒了杯冷水,走到小阳台喝水,冷静一下。

    再回来的时候,林芷初还躺在地上的被子里,她都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就走到外头去了,想着想着竟有些悲伤的睡过去。

    程霄掀开被子把她抱到床上,她穿着他的衣服,里头什么都没有穿,他抱她上床时都不敢俯下头仔细看她的身体,他刚一把她放进被子里,她下一秒就喊自己“口渴”,程霄猜她大概晚上喝多了酒后没有及时喝水,走去给她倒了杯水扶着她坐起来喝水,她喝了几口就说“困了”,手环着他的腰睡觉。

    程霄怕她待会又冷,把空调调成制暖,抱着她打算就这样睡一晚。刚一阖上眼睛,她就踢了被子,他猛睁开眼睛,瞧见她的腿从被子里伸出来。

    这下倒好了,什么该看的不该看的全让他看到了,她里头什么都没有穿的,他喉咙剧烈的滚动起来,血液一层一层的往上涌,直冲他大脑,贯穿他全身。

    他从没有这么强烈刺激的直接的欲望,可是把他搞成这样的女人她现在在睡觉,呼吸均匀,程霄觉得自己今晚可能真的要完了。

    他把空调调低了,抱着她的手掐紧了,仿佛这样会让他好受一些,睡梦中的女人嘤咛的哼一声都让他神经敏感,气血上涌,他一整晚都没阖眼,天快亮了才睡过去,但又很快醒过来……

    程霄一早就去给她买早餐了,在民宿门口买了玉米,茶叶蛋,豆浆,小笼包。

    林芷初起床的时候发现自己睡姿很不优雅,大腿露在被子外面了,还好程霄背对着她在收拾东西。

    她当然不会想到,昨晚她喝醉酒早把什么都被他看光了,还折磨了他一整晚。

    程霄背着她喊她起床吃早餐。她懒洋洋的起来,洗漱,内裤还没干,所以还是穿着昨晚他给她的衣服。

    她咬一口玉米,眼睛亮了,说:“真好吃。”

    他正在喝豆浆,笑笑,“哪里好吃?”

    “这是你第一次买早餐给我吃,当然好吃,我要一辈子记住今天的早餐。”林芷初努努嘴问他,“我,我昨晚没有做什么吧?”

    程霄静静的看了她一眼,压抑着嗓音说:“没。”你只是差点让我死在你手里。

    “嗯,那就好。”林芷初笑笑,“我们今天去哪里?”

    “日出是看不到了,谁让你睡这么晚?”程霄说,“带你去附近逛逛,走索桥,买点鱼干,买点海螺珠链风铃好不好?”

    “好诶。”林芷初补上,“还要看看海鲜餐厅老板娘说的那个,岛上唯一的红绿灯!证明我也是个小清新。”

    程霄笑笑,“你倒是记得清楚。”

    吃过早餐,两人就出发了,民宿出去的路上都是石子铺成的路,林芷初踩着石子,就突然想到了什么,看看他。“我给你的石头呢?”

    “在钱包里。”程霄说,“没掉,没扔,放心了吧?”

    林芷初用装满相纸的拍立得相机对着他们的脚,拍了一张即出打印照片出来。又拍了一张他们两个人的影子的。拍出来后,拿着相纸给程霄看。程霄看得满眼都是笑意。

    走索桥的时候,程霄原本以为她会害怕,没想到她胆子挺大的,非但一点都不怕,还用跑的,程霄担心她鞋子掉下去,还小心叮嘱她慢点走。可是看到她在日光之下蹦跶的身影,又忍不住的勾着唇角笑起来。他拿着她刚才丢给他保管的相机,对着她的背影拍照,日光刚好打在她头顶,她全身都笼罩着光辉,像毛茸茸的动物。

    过了索桥,就有当地的妇女在卖海螺珠链子和各种特色风铃,林芷初左看右选,愣是没选到她喜欢的特色纪念品。

    程霄就随意给她挑了几串手工珠链,付了钱,让她回去可以带给她的室友或是同班同学。

    林芷初觉得他想得可真周到,莫名其妙的又记起了fiona的事情,她皱着眉问他:“我们宿舍的方芳你认识她吗?”

    “认识。”程霄点头说,“张鹏好像在追求她。我没记错是她吧?”

    “嗯!”

    “你觉得她怎么样?”林芷初瞄了他一眼。

    程霄很快就反应过来,手伸过来,捧着她的脸看了片刻,眼中一抹笑意,嘴角上弯着,“你吃醋了?”

    “没有。”林芷初说没有,可是分明就是在说有,因为不悦的神色在她眼里浮动,驱散不开的。

    “没有你这么问?”程霄笑得有些无奈,望着她的眼眸闪亮,“你别想多了。你现在是我女朋友。正牌的。”

    “还有副牌?”

    “当然没有。”

    “怎么证明?”林芷初内心愉悦,其实也只是随口说说,没想到程霄也当真了。

    他嘴角含着笑意,眼睛在四周的当地小摊子上穿梭,似是真的在找什么东西来证明。

    最后还是小摊上子啊卖海螺的当地妇女,笑着向他指了指摆放在不显眼位置处的木制戒指。

    那妇女介绍说,这木头戒指是檀木的,纯手工做的,她老公在城市的木头厂里头给人打工,有剩余的木材就偷偷做成了工艺品,给她妻子拿到沙滩上来卖给游客,换取多一点的生活费。

    程霄觉得那戒指虽然是木头做的,但是檀木一看就不是次品,加上工艺精湛,看起来倒是一点不笨拙,问那妇女,“怎么卖?”

    那妇女并没有狮子大开口,说了一个还算合理的价格,程霄买了一对,还是照着林芷初的手指围数买的。

    林芷初戴在手里爱不释手,不愿意脱下来了,和程霄并排往前走的时候,是不是把手指举高了,挡住前头的阳光,光线就穿过她的手指缝,射进了她的眼睛,她逆着光看看自己戴着木质戒指的手,再看看程霄随意放在身侧的手,他的中指上也戴着一颗同样的木质戒指。

    “你会一直戴着吗?”

    “当然会。”程霄说。“除非你要我拿下来。”补上一句,“那我也不拿下来!”

    第十三章(3)捡到一只喵

    临近中午,他们走到岛上的街口,拍到了岛上的唯一红绿灯,站在路灯口,等着绿灯亮起,程霄拉着她的手,穿过马路对面,就是环岛海滨路,路边有当地渔民在晒鱼干,林芷初买了一斤,打算带回家给奶奶尝。

    程霄以前就知道她家里只有奶奶,从来没过问她家里的事情,林芷初也知道程霄是单亲家庭,而且家庭情况有些复杂,她也同样很少过问他家里的事情。

    买了鱼干,正踏着石子路,往民宿方向走去时,林芷初竟听到一声接一声的小猫叫声。

    林芷初还以为自己是听错了,可是再往前走一步,小猫的叫声又传入耳朵里。

    这一次,林芷初不觉得自己是听错了,因为连身旁的程霄也察觉出了异样。

    程霄往身后脚下一看,就瞧见一直饿得瘦小发黄的小猫,正绕着他的脚边讨食,样子可怜至极,让人心生怜悯。

    林芷初记起刚才买的鱼干,从背包里取出来,喂投脚边那只瘦小的小猫。

    小猫一闻到腥味,连叫声都尖锐起来,津津有味的吃着林芷初给它的鱼干。

    程霄看了一眼时间,拉着林芷初的手,让她快些回民宿收拾东西,才能赶得上今天岛上的最后一班轮渡。

    可是他们刚往前走了几步,那只可怜兮兮的小猫,又跟了上来,不管他们往哪里走,那小猫就跟他们到哪里。还发出喵喵喵的声音,仿佛是在祈求他们再给它一点鱼干。

    林芷初听着猫咪的叫声,心里觉得小猫好可怜,又瘦又小的,她抬头向程霄建议道:“不如我们把它带回去养吧。”

    程霄笑了一下,估计是觉得这个建议一点都不可取,但是也没有第一时间反驳,只是淡淡的说了句:“我们怎么养啊?我们连带它回去都带不了,猫狗都禁止上高铁的。”

    “总会有办法的嘛!”林芷初琢磨了一番后说,“我们可以先把它偷偷运上渡轮。高铁要安检肯定过不了,那我们就租一辆车开回去嘛。好不好吗?程霄?”

    她说着说着就扯了扯他的衣服袖子,用力的晃起他的手臂,像是小孩子在祈求大人给她一颗糖吃,程霄听她说话软软的,就有些不知道该怎么拒绝她,事实上,他一直以来都对她有些难以拒绝,高中时候被告白就无法拒绝,迎新上知道她在欺骗也无法拒绝,后来她和他要电话也无法正面拒绝,再到现在,虽然理智上觉得“养流浪猫”这事有些不能做,但又受不住她软软的话。

    他在决定松口之前,提出最后一个疑问:“你把它带回去,打算养在哪里?”

    林芷初陷入了惆怅,“宿舍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