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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都会的

      此时评论区的另一个高地被严志的粉丝占了。

  【终于有词了啊,还是励志的,我还以为严志要一直走钢琴曲的路线呢。】

  【流行,是流行啊。不是《好运来》和钢琴曲的路线(没有说那几个不好的意思,只是本人更喜欢流行)。】

  【只有我注意到严志很高产吗?这个月都两首了!】

  这几个月下来,有些粉丝都等得急死了。

  眼看着严志一直在往纯曲的方向曲,他们都以为严志要往古典里面走了。

  虽然写古典写出名对严志的地位提升很有帮助,可他们不是听古典的啊,他们最喜欢的还是严志的第一首歌。

  如今可算是等到了。

  当晚,粉丝在群里竞相奔走,可算是都知会了。

  一般明星发个歌好歹也发个博特,严志这边就不一样,严志这边只有发书的时候发过博特。

  他也不像其他明星一样还互动一下,严志就啥也不干,纯粹当个涨粉工具。

  感觉博特就是来给严志看看自己的粉丝有多少的。

  ......

  半夜上了个厕所后严志就回床睡觉去了。

  到了第二天早上起来,严志先看了会博特。

  他每天早上起来喜欢先看会博特,虽然他不怎么发,但他自高考后还是很关注这些的,尤其是自己。

  他自然也看到了黎安队昨晚爆冷的事,然后很快就想到了耿宸半夜的举动。

  也看到了半夜系统发的歌。

  《阳光总在风雨后》这首歌其实对他来说也很熟悉,记得前世高考前每天学校晚自习之前都会放一段时间的歌,这种励志歌很多,其中就有这首。

  系统发这首歌恐怕就是给黎安队发的,严志也不知道系统存的什么心思,系统之前几首歌发布都是几天前告诉他的,这首估计告诉他后就发了。

  没有看多久,他去刷牙洗脸,然后走到了客厅。

  余平已经起了床,他每天都起床很早,这段时间每天早上都在养那盆估摸着还有大半年才到花季的百合花。

  “你这在干什么呢?”严志走近,他记得花不用每天都照看,特别是这种花期过了的,连浇水都要减少。

  “咦?老板你醒了啊。”余平微微有些讶异,接着柔和地注视着已经焉了的叶片:“养花啊。你不觉得它很可爱么?”

  连花都没了,叶和茎都已经是黄的了,竟然可爱?

  “很可爱。”严志牵强地说道,为了不打击余平幼小的心灵,他只能这么说。

  余平浇了一点水,然后举起花盆轻语:“既然老板你喜欢那送给你吧,以后要对它好点哦。”

  “???”

  严志纳闷:“你不喜欢么?”

  养花这事多累啊,而且是一个前不久才过花期的,等到下次开花还不知道要多久,他又不是这种爱花人士。

  “喜欢啊,但老板你也喜欢不是么?”余平笑道,这可是他精心挑选的,网上说了,一般喜欢喝枸杞的都喜欢养花。

  “我不喜欢啊,我只是觉得他可爱而已。”严志想了想,又用了深入骨髓的中庸之道。

  余平挠了挠头:“可爱不是喜欢么?”

  “可爱为什么是喜欢呢?可爱要是喜欢它就不叫可爱了,它就叫喜欢了。”